违纪违法事实
陈颖奇违反政治纪律,通过串供、伪造证据的方式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👨🏻🚒;违反生活纪律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🧖♂️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😷,数额巨大,涉嫌受贿犯罪🔲。2021年5月🥗,陈颖奇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👩🏽🚒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陈颖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🧘🏼♂️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🍄🟫🤕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24931元,属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🎥。2021年7月,陈颖奇因犯受贿罪被平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🫳🏼,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🖐🏿,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。
忏悔录摘录
这几年,随着自己岗位的变动和职务的升迁♢,周围奉承自己的人越来越多,自己的触角也越伸越长,胃口越来越大👳🏽♀️。殊不知,这些都是欲望给自己铐上的枷锁。如今的下场🧑🏽🍳,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👨🏼🍼,是自己没有树立思想防线,没有坚定理想信念👩🏽🚒,没有牢记洁身自好🥬,才会抵御不住诱惑,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。
静坐的时候🏂,很多回忆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👨🏻🎤💇🏽♂️,这些回忆里没有灯红酒绿的生活,只有与家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。想到这几年的忽视,想到未来几年无法陪伴左右,想到不能见证孩子的成长→,真想跪在她们面前忏悔👩🏿🚀,真想重新获得自由🦸🏼♀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