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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活动关系党和国家的尊严和荣誉🧛🏿♂️🥵,具有很强的政治性👩🏻🍳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七十二条、七十三条对涉外活动中存在有政治问题的言行作了处分规定,主要有以下几类:
1.在国(境)外、外国驻华使(领)馆申请政治避难,或者违纪后逃往国(境)外、外国驻华使(领)馆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所谓“申请政治避难”👩🏿🦰,一般指党员以所谓“政治原因”为借口,逃往国(境)外或外国驻华使(领)馆,申请取得居留权并居住在国(境)外或者外国驻华使(领)馆📵。“违纪后逃往国(境)外7️⃣、外国驻华使(领)馆的”🤙🏼,一般指违纪党员为逃避纪律处分🤹🏿,逃往国(境)外🔋、外国驻华使(领)馆🗝。无论是向外国申请政治避难🏃♂️➡️,还是违纪后逃往国(境)外,都表明该党员已彻底背叛党的事业,丧失了共产党员条件,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2.在国(境)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⛹🏼♀️🚎、演说、宣言、声明等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📻。党员在国(境)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,同样表明其已彻底背叛了党的事业😱,丧失了共产主义信仰和共产党员应具备的条件🧗🏻♀️,应当受到最严厉的纪律处分🤺。
3.故意为前两种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,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🕴🏼。“提供方便条件”,主要指为申请政治避难、外逃或者在国(境)外公开发表反动言论等提供各种有利条件,如为其开具证明🩴、代办护照签证、帮助购买车船机票🏊🏿♂️🪲、提供经济帮助、提供落脚点💂♂️、提供发表反动言论的平台,等等。
4.在涉外活动中🥠,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,损害党和国家尊严、利益的✵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🤱🏻;情节严重的➾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⛹🏿♂️。此类违纪行为包括两个条件🔥:一是该行为发生在涉外活动中🏄🏽♂️;二是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,损害党和国家尊严⏸、利益🏠。无论什么时候💣,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,在涉外活动中以良好精神风貌和举止言行维护党和国家形象,坚决防范有政治问题的言行♾。
来源 /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