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学生证是具有我院正式学籍学生的身份证明,是参加学习和其他活动的重要凭证。为规范学生证的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学生证仅限学生本人使用,要妥善保管,谨防丢失、损坏;不得涂改、转借。
第三条 学生证的发放
(一)新生入学获得我院学籍后,由学生处以系为单位统一发给学生证。
(二)学生按要求填写学生证上的信息,经所在系审核无误后👨🏻🦲,统一到沐鸣2办公室加盖沐鸣2公章❓。未能如期注册者,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。未盖注册章的学生证无效。
第四条 学生证的注册
(一)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,各班安排专人负责将所在班级同学的学生证汇集,到所在系办理注册手续。
(二)注册手续由各系确认学生缴费情况后进行办理,学生证注册栏内未盖注册章的学生证无效。
第五条 学生凭学生证办理的“学生火车购票优惠卡”,假期回家可购火车学生票。
(一)每年由学生处统一进行“学生火车购票优惠卡”的认购。
(二)学生证所附页“学生假期乘车优惠凭证”一栏内的乘车区间👱🏼🎡,应填写离家最近的站名,填写后不得随意涂改。因家庭地址变动,需要更改乘车区间的学生,应持原学生证和所在系证明到学生处换证。
(三)请妥善保管好火车票学生优惠卡♈️。优惠卡必须贴于学生证指定位置,一经粘贴就不能揭下重贴。该卡不得与磁性物质放在一起(如饭卡、银行卡♝👰🏿、手机等)🧑🏿🦰,否则被消磁后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无效。
(四)火车学生优惠卡一年限使用4次(每张火车优惠卡出厂时已经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),并只限寒🧯、暑假使用。
第六条 学生证的补办
(一)学生证如有遗失或损坏,应及时到各系办理挂失,并做书面申请🔲,写明遗失或损坏的原因、时间、地点,经系辅导员审查签字盖章后👼🏼,方可到学生处办理补发或换发手续。
(二)学生处集中补办☕️、换发学生证,补领时需按照相关标准缴纳工本费。
(三)学生丢失学生证在补领后又找到时,应将找到的学生证交回学生处注销,不得继续使用🧑🏿💼🤛。
第七条 学生因毕业、转学🙎♀️、退学等原因离校时,应将学生证交回学生处注销。
第八条 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文字及照片清晰的学生证参加校内考试。
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👩🏽✈️、勒令书面检查或全校通报批评🧑🏻🔧。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沐鸣2相关规定给予处分:
(一)擅自涂改学生证🫸🏼;
(二)将学生证转借他人🚒;
(三)冒用他人学生证🧑🏻🎨;
(四)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学生证;
(五)加盖伪造的注册章🛥。
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🦧➕。
云特殊教育职业沐鸣2
2020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