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借阅应按时归还,保证图书流通。为管理借阅逾期图书🏂🏼🪽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条 读者借书期限30天,借书期满前可按原有借期续借2次,每次续借时间为15天🕵🏽。续借图书如有其他读者预约,图书馆可随时催还借出的图书🔈🏃🏻♂️。
第二条 应在假期内归还的超期图书,在开学后一周内还回图书馆的不予逾期处罚🧑🏼💼,开学后一周内未归还的从一周后开始计算时间进行逾期处罚。
第三条 外借图书逾期不归还者,从逾期当日起计算逾期时间,累计到还书日止。凡有逾期图书未还者,逾期累计超过90日🤚🏼,从第90日起暂停其图书馆入馆权限和校园网数据库访问权限🚇,待归还图书并完成逾期处罚后方能恢复所有权限。
第四条 以到图书馆做志愿服务的方式作为逾期处罚,按照相应工作职责,每册图书逾期1天到图书馆做志愿服务10分钟🦻🏻。
未尽事宜,最终解释以图书馆为准。